律师自媒体入门课程,律师自媒体入门课程有哪些
自媒体环境下,律师该何去何从?
在信息化飞速发展的今天,不仅仅是律师行业、包括***各部门工作及其它领域,均将处于自媒体强大的舆论监督之下。使其更透明,更规范。律师从事自媒体,当然允许在自己的平台上推荐自己。但推荐词语.内容不能违反相关规定。例如,现在有个别律师所的自我推荐广告。最常见.带欺骗性质的广告宣传"官司保胜诉.不羸不收费"....。因以说:在自媒体快速发展的时期,律师也要积极跟上发展步伐。在法律允许框架内、在严格遵循职业操守前题下,可充份借助自媒体优势不断扩展自己的业绩。
作为一名已经开通自媒体平台的律师,我说一下自己的心得与体会。
我早在2017年初就已经开通了包括今日头条在内的多个自媒体平台,在此期间输出了大量的法律案例文章,在悟空问答上回答了大量的法律问题,曾写出最高80万+的普法文章,一路走来付出很多辛苦与汗水,也有不少的收获。
律师作为提供法律服务并以此取得报酬的职业群体,无疑对外宣传是非常重要的,对外宣传是取得案源的重要手段,直接影响着律师的收入与职业发展。
除了传统的电视报纸宣传手段,自互联网普及以来,给律师宣传提供了新的宣传途径,这一点大部分律师应该都有体会。
随着近几年来自媒体的快速发展,各行各业的从业者都纷纷入住各个自媒体平台,不仅提升了自己的知名率,还切实给自己带来了客观的经济利益。
在这种情况下律师更不应该错过自媒体的红利,主动拥抱自媒体,通过专业的法律知识输出来提高自己的知名度,让自媒体成为展示自己专业水平的平台和案件来源的渠道!
阿里女员工发律师声明,称「部分自媒体对案件评价不客观,将保留追究权利」,其中所指的自媒体会被追究吗?
阿里女员工事件,既然是公众***了,那么网民有评论的权利,我觉得这是一个笑话,一个非常大的笑话,按照这份律师声明,女员工自己首先应该去自首了吧,自媒体评价不客观要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那么请问,女员工自己在警方延期调查期间,去阿里巴巴集团食堂发***宣扬王某文***,***,甚至还有一篇八千字与警方通报很多不相符的长文。这样的行为是不是严重侵权了呢,你自己可以放火,却不允许吃瓜群众点灯!想当初阿里女员工***刚爆发时,整个舆论可以说,一致认为阿里巴巴罪无可恕!口诛笔伐的逼迫阿里巴巴道歉,但是从目前看 当时阿里巴巴处置流程非常合规,等待公安机构最终认定结果。但是你现在却要公众在公安机关没有调查结束前,不能发表对你不利或者影响你形象的言论!合着什么事情都只能让着你?我个人建议阿里巴巴集团,王某文,还有被自动离职的高管,应该就你那篇虚***长文和食堂发***行为提起诉讼!如果你报警某人***你,那是你的公民权,但是你在警方还在调查核实期,根据目前公安机关认定,没有***行为,那么你直接发文宣传某人***你,是不是严重侵犯他人名誉了呢
本来是这个理,周女士报案,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阿里巴巴对当事人停职等待公安机关侦查结果。但是,周女士把一起侦查之中刑事案件硬是闹成了公共***,而且公开传播了很多不符合事实的“故事情节”。公安机关被迫公布了初步侦查结果和已经***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公安机关的通告用技术性细节推翻了周女士的一面之词。既然是公共***,既然周女士第一个公开演绎***经过,作出不符合事实的指控,那么其他当事人、围观群众也可以根据已经确认的事实去分析和演绎没确认的那部分情节并且作出自己的判断呀。
再说说这份律师函。公安机关通告的是技术性的事实,也就是根据视频、通话记录、购物记录等等证据已经可以清晰说明的事情经过,以及周张王三个人的证词,认定张王二人有强制***的嫌疑。为了进一步侦查取证,对张王二人***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张王二人是否真的实施了强制***的犯罪行为,是需要经过***最终认定的。律师函居然以公安机关通告中的部分内容来暗示张王就是强制***犯,周女士指控的是事实,试图勒令其他人闭嘴。这就太不专业了!
有没有自媒体摄影师发布自己拍的照片后,被视觉中国发律师函的?
视觉中国其实是属于钻法律的空子,
走灰色地带半敲诈行的公司了。
前天老潘潘石屹发文称,
公司以前收到了视觉中国的邮件警告⚠️
说是SOHO建筑的图片属于视觉中国所有,
老潘公司用图没有交版权费属于侵权?
于是发邮件回复视觉中国,然后就没有再收到视觉中国的侵权警告了⚠️
这说明什么,
说明视觉中国在把网络上所有发布的没有标注版权的图,
全部印上自己的商标™️,然后看到谁用,就发警告信索要侵权费用。
想想这招简直是一本万利空手套白狼啊。
视觉中国靠这招赚取丰厚利润,竟然能累积财富到上市!
可想利润有多大。
视觉中国慢慢的变本加厉
不仅向普通用户收费
甚至向图片[_a***_]者和出版者索要版权费
反正是能忽悠一个算一个,
发个邮件有没啥成本
忽悠成了一张图大赚一千至几万块
忽悠不成就继续下一个
反正自媒体这么发达
每天各平台发布的图片成千上万,
总有上钩的
甚至有说视觉中国在三年前搞到一种计算机
可以精确定位全网所有图片,精确定位发布者并给出警告函⚠️
想想这是要每天发几千万几亿封警告函的节奏啊
最后出现了那个黑洞照片的版权***,彻底把***发酵扩大,这才引起了全体网民的深扒。
版权完成创作那一刻就是属于作者的,并且署名权永远存在,没有进一步的文件签署,仅是上传,版权中国主张版权中的财产权,法律角度站不稳脚跟。尊重版权没问题,有版权主张版权也没问题,但没有版权主张版权问题就大了。接下来的整顿,肯定围绕版权中国的版权转让手续是否齐全展开,即你是否真的拥有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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