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电自媒体平台,触电自媒体平台有哪些
广东广播电视台什么级别的媒体?
广东广播电视台是实行企业化运作的正厅级事业单位,是融广播、电视、互联网电视、移动用户端、广播电视发射传输等多种业务于一体的省级新型主流媒体,拥有8套广播频率、10套开路电视频道、5套数字频道和IPTV、OTT、触电新闻客户端、粤听客户端四个新媒体平台。
你注意你家电费了吗?
没注意。我相信电工的履职尽责,相信他们的诚信。用电多少与个人的生活习惯有关(比如注意节约用电),与家庭的生活标准有关(家电齐全并且依赖用电),还与家电选择有关(功率大的有劲)。
现在真不注意,也不知道。现在是用卡缴费,只要卡上的线低于十元,电业部门给个短信,知道该缴费了,至于每月费用是多少?不知道,想知道,得上营业厅办理,农村哪有去办的,只能相信人家,没时间,也不方便。 以前上村收,每月一收,还知道每月用多少,记得以前用老冰箱、四十九吋老电视,每月电费高,只得换冰箱、电视,费用下来了。现在看见短信,才知道电费不够了,赶快充值。家人们,你们注意你家电费了吗?
***动车被电死赔五万元被证实是***新闻,自媒体转载是否合法?会受到怎样的惩罚?
自媒体这样做不仅是混淆视听,而是有企图的造谣、散布谣言,是严重违反国家法律的。
但是通过此事可以看到自媒体的乱象,这种乱象会造成社会大众对法律的负面看法,对***的负面看法,扰乱了民心,扰乱社会的稳定。
自媒体发生的这种现象已不是一两起了,再任其发展下去,会引起社会骚乱。所以国家、***要极大地重视起来进行严管。
最近这几天,一则***动车被电死赔五万元的消息是在网络上引起强烈的关注,舆论也是一边倒的。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武汉有一位市民的电瓶车停在楼下,充电的时候被小偷给偷了。但由于下雨,电瓶漏电,结果小偷触电死亡。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小偷的家属要求电瓶车主人赔偿20万元,一分都不能少。遇到这样的事情,估计很多人也是非常无语的。因为是他自己首先犯的错先,结果在犯错的过程中造成了自己的意外身亡。
这个按道理是根本和电动车主无关的,可小偷的家属却要求赔偿,这样的***和老人在景区里摔倒是没有什么区别的,但是老人的家属却不这么认为,他们觉得是景区的管理疏忽所造成的,或者是没有树立警告标志。
最后都是闹到***去了。而***动车被电死那个案子,***最后是判了赔偿5万元精神损失费。对于这个结果,不仅是电动车主们不满意,就连我们广大网友也不支持这样的判决的。
因此这件事情是引起了社会上强烈的反响,面对这样的一件事情,一些正规媒体和很多自媒体纷纷转发,网民们信以为真,并对此议论纷纷,多数观点义愤填膺地质疑***判决不公。
一件事情引起了这么强烈的反响,也是受到相关部门的关注和重视。经调查核实,这件事情是根本不存在的,相关的官方账号已经是进行了澄清,请广大网友们不用再去讨论了。
这件事情的原委是几年前就有的,只不过是一些自媒体作者为了获取关注量和阅读的数量,进行了重新的编排,并附上了图片。广大的网友们则是信以为真,或者说根本没有去思考这件事情的真***。
既然新闻已经是被证实是***新闻,那也就没有必要再去讨论了。但是另一个深层次的问题,我们是不是要好好的思考一下。现在虽然是自媒体的时代,很多个人也是可以不用门槛就可以进入的。
这个也是会造成一些自媒体作者为了获取流量,从而夸大事实,扭曲事情的原本,以此来获得关注和阅读量。所以大量的***新闻或者不合实际的新闻也是出现了在我们的手机***中。
我们想要去辨别真伪,难度不是一般的大,也只能是在网络上发表自己的看法了。但是我们的正规媒体或者是知名的大V们也是没有去思考他的真实性,就这样直接转发了,这个主要问题还是在传播的源头上面的。
平台对于这些事情也是只能在发布后进行核实,如果是虚***的,那自然是会被删除掉的。但是从来没有去说要惩罚那个发布虚***信息的媒体账号或者是本人,这个才造成了现在的这个局面。
所以对于发布虚***的消息的自媒体账号,平台一定是要进行严厉的处罚,对于自媒体法定代表更是要从重处罚,让他们明白这个***严重后果。另外就是我们的官方媒体需要及时的出面。
对于是虚***的消息,要及时的澄清和说明。你们同意严厉处罚转载虚***信息或者是夸大事实的自媒体账号吗?尤其是最先发布消息的那个账号?
网络时代,司法审判,已经不仅仅是裁决个案了,个案更具有了前所未有的社会影响力,自媒体转载是合法的,但是第一个发出谣言的人将受到惩罚,这一点相关的管理规定有明确的规定,建议您查下相关的法律条文。这种***新闻转载的自媒体造成的恶劣影响是要付连带责任的,但是本质上是这样的社会实践触碰到了社会大众的敏感神经,从根本上解决这件问题需要我们的共同努力!
自媒体不经证实,盲目转载,如果阅读量超过500,应该按照法律严家惩处,源头应该按照造谣罪,***罪,分裂社会罪重判。这个社会戾气越来越重,这些人为了一点点流量,出点风头,在后面煽风点火,使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受到质疑,人善良的本性受到玷污,就凭这两点,就应该重判。
广东佛山一对母女公交站触电死亡,疑因暴雨广告牌漏电,你怎么看?
不止一起,心有余悸。官方通报确认佛山、肇庆、广州有4人死亡。佛山母女已确认触电身亡,其他几起在调查中。城市安全科普课需要补上,市政公共设施需要安全检查。而真相和问责都是民众关心的问题。
事实上,城市的公共电力设备工程,长期[_a***_]导致老化及损害,容易引发火灾,雨水浸泡导致漏电的风险不及时排查,后患无穷。
除了佛山母女,广州当事人是一名17岁在校学生,“不排除触电发生意外的可能”,肇庆事故“仍在调查中,尚无定论”。现在事情真相原委还没有最后出炉,消息延迟的确容易导致公众焦虑加深。
有媒体呼吁,真相需要问责,并指出其中的问题。例如漏电的公交站广告牌和市政电箱,没有漏电保护装置,设备安全上是否失察失责?启动暴雨响应机制,切断低洼处电源等应急工作是否执行到位?
一个城市是否文明,以前说要看它的下水道,这次***提醒,市政电箱也要看一看。几年前,女学生在暴雨天被吸进泄洪井身亡,引起哗然,广州事后改造井盖,加装绳网,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这次漏电广告牌的责任人在谁?平常是否检修?信号灯电箱漏电,是不是要成为下一个整改项目?很多问题公众还在等待进一步信息。更希望市政部门面对事故,坦诚公告,查漏补缺,赶紧排查城市公共电力设施短板,同时加大城市安全常识的普及工作。
以前暴雨事故多是汽车被淹,井盖冲走导致人跌落等,触电死亡的新闻并不多见。但是网上也有。只是新闻报道没想这次这么多。
触电导致死亡是常识,但是在高密度的城市人群,电力网广泛覆盖的当代,公众常识的针对性更新还需要很多努力。
有报道的标题是《痛心!母女公交站触电死亡……这是一篇保命贴!扩散收藏》,下雨天怎么才能不触电?的确,这是个涉及“保命”不容回避的问题。
我们也许必须请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不要在变压器或架空线下避雨。不要在大树或大型广告牌下避雨。不要触摸电线附近的树木。不要靠近电线杆。小心趟积水。发现有人触电倒地,不要赤手救人。遇到电线掉落至自己附近,应该用单腿跳跃离开现场。
此外,当室外积水浸入室内时,为防止电器设备进水漏电,应及时断开电源总开关。家用电器应拔掉电源插头,不使用太阳能热水器。不接触煤气管道、自来水管等金属物。
最后,希望大家多多扩散常识,不能让任何一个生命成为工作疏漏的受害者,每个生命陨落都损害的一个家庭的幸福,甚至国家的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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